狼与金黄〇的约定

第十一卷


把软绵绵的面团用力甩在调理台上。


用指甲在面团上画出曲线,倒入清水,再随意种上矮树。

如此一来,便能呈现出眼前的光景。

罗伦斯坐在马车驾座上这么想着,随即想到好些天没吃过、刚出炉的面包香味,不禁咽下一口口水。

不过,离开城镇才三天,理应还不至于让人怀念起热腾腾的食物。以前只要准备快发霉、像石头一样硬梆梆的燕麦面包和一小撮盐巴,就能越过一座山头。想到这里,罗伦斯不禁觉得面包搭着葡萄酒,再配上一道小菜的旅途餐点,简直奢侈得吓人。

虽然罗伦斯不断告诉自己不应该如此奢侈,但近来的旅途上,荷包袋口已经有好一段时间变得相当宽松,而心情也同样宽松起来。

从十八岁自立门户后,罗伦斯已踏入第七年的行商之旅,而今年说不定是他一生中最豪华的旅行。

「鸡腿肉。」

或许是听见了罗伦斯忍不住咽下口水的声音,同坐在驾座上的旅伴这么说。

旅伴把脸埋在狐狸皮草围巾里,悠哉地用梳子梳理手上的蓬松皮草。

旅伴拿在手上的不是狗皮草或狐狸皮草,而是独特的狼皮草。

狼皮草的料子普遍粗而短,看起来比较寒酸。

然而,从旅伴现在拿在手上的皮草质感看来,就是形容为顶级品也不夸张;而到了晚上,它温暖的程度甚至可说是一种奇迹。

旅伴不时用嘴巴轻咬着皮草,仔细地用梳子梳理。

如果要买这狼皮草,不知得花上多少钱?

罗伦斯原本这么想,但又改变了想法。

他心想,根本不该思考要花多少钱去买,而是该思考能卖多少钱才对。

因为这皮草并非加工品,而是至今仍活生生长在狼身上的尾巴。

「那是你自己想吃的食物吧?」

听到罗伦斯这么说,旅伴赫萝微微动着耳朵。

那是一对与狼尾巴颜色相同,昂然挺立的耳朵。

那耳朵轻巧地落在被栗色柔顺长发覆盖的头顶上,怎么看都不像人类的耳朵。

与罗伦斯坐在同一个驾座、看起来只有十来岁的少女赫萝,是一个拥有狼耳朵和尾巴的非人存在,其真实模样是一只寄宿在麦子里,并掌控麦子丰收的巨狼。

「比起公鸡,母鸡的肉质比较好。」

「而且母鸡还会下蛋。」

罗伦斯联想起仔细搅拌后,下锅炒得柔软蓬松的煎蛋。他心想,每次跟这只狼聊天,老是会聊起食物的话题。

虽然赫萝自称是约伊兹的贤狼,但她的庸俗程度让人类根本无法与之相比。

「鸡肉……活鸡肉有种独特的弹性,加上那鲜味真是让人受不了。不过鸡毛有些讨人厌……」

如果赫萝是在开玩笑,罗伦斯或许会露出僵硬的苦笑,只可惜赫萝并非在开玩笑。

赫萝的嘴唇底下藏着尖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访问设备详细信息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