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话 扇·明灯6
第四卷 扇物语
「某些人把吸血鬼称为『Night Walker』,如果翻译得潇洒一点,不晓得会不会翻成『夜袭者』……没事,只是闲聊。
完全没有别的意思。
只不过,像是嗜食处女鲜血,或是借由吸血增加──繁殖眷属,难以否认吸血鬼这妖怪本身就有某些暗喻对吧?
夜袭。
我应该会说『换誓约』。
这也是一暗喻吧。
不着说明细节也知,这也是一约定,必须双方同意才成立。至少以法律来说这才合法。
合法──合意。
『做错事要说对不起』这句话的重点就在这里。我刚才说警察的工不只是取缔犯人,不过严格来说,并不是针对坏人。
取缔的是违反者。
做坏事不等于犯罪。
再怎么罪大恶极的坏人,只要行为没牴触法律,就不会被取缔。肯定甚至可以成为大企业的董事吧。
所以,『做错事要说对不起』这句话,如果以红笔修改就会成为『违反法律要说对不起』才对。这句标语教给小朋友的时候会有点复杂吧。
适合高年级的小朋友。
到时候必须解释什么是法律。
或许不是解说,是辩解。
感觉像是我们这边在做坏事对吧?因为必须将没人清楚理解,从很久以前就定案而且恣意运至今的模糊字句,当成一绝对的概念来说明,这就是法治国家。
看在不同人的眼里会做出各不同的解释,从这一点来说,算是值得读者挑战的文章,却也不着大肆吹捧对吧?称不上是可读很高的一本书。
换言之,对于没有解答的法律来说,需要的不是解说或解释,是解读。
不过,也有人觉得这事很麻烦,而且这人在世间比较多。比较多,比较强,而且比较正确。
所以大家轻易就会歉。
像是踩到脚会随口歉那不以为意。
好的好的,这时候只要歉就行吧?人们反覆依循这教战守则进行例行的歉。我不会顺从这随便的心态。不会随波逐流。
我会查证。像是检察官那。
我会辩护。像是辩护律师那。
我会解释。像是法官那。
无论如何都不会顺应情势歉,即使真的做错事也不歉。
就算坐立不安也不歉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