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幕
第二卷
男人有时必须战斗。
有时必须拋怜悯,毫不留情地战斗。
「听好,小黑,敌人的人数虽然多,但最关键的还是大魔王。如果输给她,我们就没有生存空间了。」
花满学长直视我的双眼说。
「根据我收集到的情报,去年舞蹈社向她挑战,被击败得粉身碎骨;电影社的社长好像也曾奋力抗争,却被嗤之以鼻,现在成了被她使唤的奴隶。」
「太、太可怕了。」
「她真的很可怕,但是你不能输!」
「我会努力的。只要有一口气在,我就会战斗到底!如果我发生什么万一,请在我的墓碑刻上『比任何人更热爱歌舞伎的高中生,长眠于此』……」
「不行!你一定要活著回来!」
我们紧紧抱在一起。
在旁观看这一幕的芳学姊搔搔鼻头说:「这场短剧演得差强人意。」蜻蜓则滑著手机,连看都不看一眼。
「没关系。至少要有这的气概,才能赢得抢地盘大战!」
「嗯~光凭气概应该赢不了吧?」
「喂,小芳,你到底站在哪一边?」
「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啊。」
芳学姊拨了拨头发笑。我听到一旁经过的女生低声说:「哇!是芳大人……」放学后的学校餐厅里没有多少学生,但还是有芳学姊的粉丝。
今天歌舞伎同好会的活动暂停,因为我有个重大的使命。
花满学长「抢地盘大战」来形容,描述得很贴切。正确地说,应该是「文化祭执行委员会会议」,讨论议题是「使场地的分配」。关于文化祭当天各社团使场地的分配,据说每年都会成为激烈的战场。当然不是彼此拳打脚踢,而是舌战。
「我既是戏剧社的人,也是歌舞伎同好会的人。在这的情况下,不论站在哪一边都不公平吧?」
「可是,应该考虑两边实力的平衡吧?我们是刚成立的同好会。」
「虽然有平衡的问题,不过也有欠人情的问题。」
我可以理解芳学姊的说法。
芳学姊是戏剧社的明星,甚至还有专属粉丝团,却愿意参加歌舞伎同好会。虽然说参加两个社团是个人自由,但戏剧社被夺走自家明星一半的时间,一定很不是滋味。
「那个……戏剧社的文化祭公演,芳学姊原本要演出两场,可是今年却只演出一场吧?」
「嗯。原来你知?我请他们这安排。毕竟我只有一个身体,也只能这了。一天参加歌舞伎同好会的演出,二天则参加戏剧社的演出。」
「雾湖学姊……很生气吗?」
先前被称为大魔王的人,就是这位坪山雾湖学姊。她是三年级的戏剧社社长,学过格斗技,是个身材娇小的双马尾女生。
「与其说生气……应该说,身为社长有些事情必须承担。」
河内山学院设有关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请反馈访问设备详细信息。)